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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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日下部 真治

合伙人律师
  1. 81-3-6888-1062
  2. 81-3-6888-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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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案件
国际国内诉讼及仲裁、商业交易、产品责任及一般公司法务。
  • 主要业务
日下部真治律师擅长于国内外的诉讼与仲裁,也擅长处理商业交易、产品责任及一般的公司法务。尤其关于产品责任等有关制造商的法律问题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考虑到将来潜在的纠纷处理的一般企业法务指导及根据商业实情的纠纷解决方面具有强势。
 
最近办理的纠纷案件有因取消商业交易或负责职员的不正当交易引起的诉讼、产品责任诉讼、串通投标相关诉讼、风险资本相关诉讼等。另外,还积极参与包括外国为仲裁地的案件等国际仲裁案件。

除了在本事务所的执业经验外,日下部律师还有在 Kelley Drye & Warren纽约事务所作为外国律师工作的经验(1999年9月-2000年8月)和派遣到 Swiss Bank Corporation(现为UBS AG)法务部工作的经验(1998年2月-7月)。

自2010年4月起,日下部律师还担任最高法院司法研究所的民事辩护官。(详细信息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courts.go.jp/english/institute/index.html)
  • 业务组
・诉讼法务组  
・公司法务组
  • 教育背景
・东京大学(1993年 法学士)  
・纽约大学(1999年 法学硕士)
・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研修
  • 执业许可
・日本(1995年)  
・纽约(2000年)
  • 著作 论文 演讲
演讲
[诉讼、仲裁、ADR]
・"Obligations of Arbitrators to Investigate and Disclose Conflicts of Interest 
- How Members of Large Law Firms should Satisfy These Obligations-"(国际法曹协会年会。仲裁委员会主办的会议“The IBA Guidelines on Conflicts of Interest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 a perspective five years later”上做演讲。2009年10月)
・"Introduction to the IBA Guidelines on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Report on recent decisions 
(by national courts and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bodies) relating to the application of the Guidelines"在国际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 (IBA Arbitration Committee) 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共同举办的仲裁研讨会上做演讲(2008年11月)
・“仲裁人伦理规定探讨”(日本仲裁人协会研究部会研究讲座上的演讲人,2006年6月和11月)
・“Use of Experts in Court and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Processes”(第16期环太平洋法曹协会大会争议处理委员会的小组答辩人,2006年5月)
・“仲裁的忌讳及利害关系信息披露”(中央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特殊讲义Ⅰ(日本法制2010年)》,2006年1月)
・“忌讳及利害关系信息披露义务有关的诸问题”(日本仲裁人协会研究部会仲裁分科会研究讲座,2005年5月和同年9月)
[产品责任、消费者相关法律]
・“立足于法律分析的产品事故风险的管理实务”(2011年1月)
・“产品事故相关风险管理的法务与实务”(2010年9月)
・“产品制造上的风险管理”(2009年11月)
・“产品事故时的法律关系和风险管理实务”(2009年7月和2010年7月)
・“关于产品事故的风险管理和实务”(2009年5月)
・“关于产品事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管理的实务-站在制造商、中间商及零售商各自的立场-”(2008年7月)
・“为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及其运用-产品责任法及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的问题情况”(中央大学法科大学院,2008年5月)
・“发生产品事故时的法律责任和实务对应”(2007年5月,2008年3月)
・“是产品缺陷还是维修维护的瑕疵?产品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关系的实务-从围绕事故的法律关系到风险管理-”(2006年9月)
[商业交易、M&A、其他企业法务]
・“签订OEM合同的注意事项和法律风险管理”(2005年5月,2007年3月,2009年3月)
・“考虑法律风险的OEM合同上的留意事项及其实务”(2007年6月)
・“产学协作共同研究中最成为问题的共享专利和教授和学生之间的合同实务”(2005年6月)
・“产学协作上的知识产权管理”(2005年3月)
・“考虑法律风险和合同本质的OEM合同签订上的注意事项”(2004年1月、2005年1月)
・“专利法第35条修改和职务发明上的企业的贡献度”(2004年9月)
・“注视专利法第35条修改的职务发明相应对价和企业实务”(2004年4月)

著作 论文
[诉讼、仲裁、ADR]
・“系列・入册仲裁员的简介”(JCA Journal,2011年9月)
・"PLC Cross-border Arbitration Handbook 2011/12" (Japan Chapter) (2011年5月)
・"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 Arbitration 2011" (Japan Chapter) (2011年2月)
・“最终导入!《国际裁判管辖》规定 消除国际贸易交易纠纷的不安要素” (合著) (商务法务,2010年7月) 
・ "PLC Cross-border Arbitration Handbook 2010/11" (Japan Chapter) (合著,2010年5月) 
・"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 Arbitration 2010" (Japan Chapter) (2010年3月)
・"PLC Cross-border Arbitration Handbook 2009/10" (Japan Chapter) (合著,2009年5月)
・"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 Arbitration 2009"(Japan Chapter)(2009年2月)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Options in Japan" (the asialaw Dispute Resolution Guide 2008)(2008年10月)
・“企业要求什么样的诉讼当事人”(The Lawyers2008年6月)
・“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 Arbitration 2008” (Japan Chapter) (合著2008年2月)
・《仲裁ADR Forum Vo1.1(1)》(日本仲裁人协会编)(合著2007年7月)
・“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 Arbitration 2007” (Japan Chapter) (合著2007年3月)
・“IBA Guidelines on Conflicts of Interest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日文翻译(http://www.ibanet.org/images/downloads/lpd/ConflictGuidelinesJapanese.pdf)
(作为担任日文翻译的日本仲裁人协会工作组的组长)
・“因企业活动的复杂化、多国化需要改变的商务诉讼律师的资质”(合著)(The Lawyers 2006年12月)
・“公司法的实施如何改变对董事的责任追究诉讼-其影响和对策-”(合著)(经理情报1122号[2006年7月20日号])
・《日本仲裁法》英文翻译(http://www.kantei.go.jp/foreign/policy/sihou/arbitrationlaw.pdf)(作为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本部仲裁法继续研究会委员)(2004年3月)
[产品责任、消费者相关法律]
・“关于产品安全和事故的风险管理缺陷”(Business Law Journal,2009年5月号)
・“不只是名誉!关注近来的司法动向进行产品事故对应”(合著) (Business Legal Affairs Vol.8 No.11 [2008年11月号])
[商业交易、M&A、其他企业法务]
・“公司间交易合同责任制限条款相关的审判案例”(特集・企业间交易诉讼的现代的展开5 [现代公司法研究会])(判例Times No.1349 2011年8月15日)(合著)
・《最新M&A判例和实务》(判例Times)(合著,2009年7月)
・《日本商务法律实务》(日本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编著,法律出版社(中国),2009年5月)
・“Proxy-fight Regulations and Moritex Case Analysis" (the Hanrei Times No. 1279 [2008年12月1日号])
・“OEM合同的法律整理”(判例Times1266号(2008年6月15日号))
・“王子制纸对北越制纸”(特集、围绕M&A的争议和法律规定的现状及课题)(判例Times1259号[2008年3月15日号])
・《M&A法制罗盘》(青林书院)(合著2007年10月)
・《新版〈商务合同〉实务大全》(企业研究会)(合著2007年9月)
・“合资合同的实务和理论-根据公司法的实施”(判例Times)(合著2006年7月)
・“-完全排除少数股东-全资子公司化的方法和问题”(经理情报1119号[2006年6月20日号])
・“合资合同的最前线”(判例Times 1203号[2006年5月1日号])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M&A交易的影响”(The asialaw Japan Review)(2005年7月)
・“Data Protection Law Poses Problems for M&A" 
(The IFLR Guide to Japan 2005,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 (合著 2005年1月)
[判例解释]
・“株式会社的代表取缔役未经董事会决议而进行了属于重要业务执行的交易,该公司以外的人以未经董事会决议为由主张其无效时,除非有该公司董事会作出主张上述无效的决议等特殊情况,否则该主张将不被认可。”(最二判21•4•17)(法的支配第158号,2010年7月)
・“最高法院判例解释:成为股东代表诉讼对象的商法(根据2005年法律第87号的修改之前的)267条1款所称‘董事责任’,除了该法266条1款各项中所列责任等该法根据董事的地位使董事承担的责任外,还包括董事根据与公司之间的交易需要承担的关于债务的责任。”(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判决2009年3月10日)(金融、商事判例1333号[2010年2月1日号])
・“最高法院判例解释:关于店铺的承租人因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而遭受的相当于营业利润的损害,对被认为承租人应该可以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害了的时间以后遭受的损害,不能认定其全部都属于民法第416条第1款所指通常会发生的损害。”(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判决2009年1月19日)(法律广场第62卷第11号[2009年11月号])
・最高法院判例解释:"主张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行为的作证责任,即便公司基于公司代表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友谊贷款给借款人,该贷款有关债权还是属于根据商业行为产生的债权。"(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判决2008年2月22日)(金融、商事法务判例1307号[2009年1月17日号])
・“将看护服务业者为了请求支付看护费等向审查支付机构转送的信息中除利用人的个人信息外的信息做成一览表的文件被判不属于民诉法第220条4号规定的仅供文件持有人使用的文件的事例”(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判决2007年8月23日)(法律广场第61卷第9号[2008年9月号])
・“使用超市销售的电磁炉后受害人得对化学物质的过敏症的案件,判销售商违法行为责任的事例”(东京最高法院判决2006年8月31日)(金融/商事判例1280号[2007年12月15日号])
・“根据团体定期保险(A组保险)因作为被保险人的职员死亡而收到保险金的公司应对其遗族超过基于公司内部规定的给付额而支付上述保险金的一部分的原审判决被最高法院判为违法的事例”(最三判2006年4月11日)(The Rule of Law No.146[2007年7月])
・“银行总行的负责部门向各营业店长等发出的载有一般的执行业务准则等的所谓内部通知文件被判不属于《仅为文件持有人的使用提供的文件》的事例”(最二决2006年2月17日)(金融商事判例1249号[2006年9月15日号])
  • 所属律协及社会组织
・第二东京律师协会 
・仲裁法及相关法研究会 委员(由内阁组建的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委员会成立)(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
・国际法曹协会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
・日本仲裁人协会(研究部会干事)
・最高法院司法研修所(民事辩护教官)
  • 使用语言
・日语(母语)
・英语